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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士CEO吴长江罢免背后的几点思考
作者:施耐德 / 来源:schneider / 发布时间:2016-12-14

  西门子照明网讯 2014年8月8日,雷士照明召开董事会,创始人吴长江被罢免雷士照明首席执行官职务;同时被罢免的还有副总裁吴长勇、穆宇以及王明华。穆宇也是创业股东之一。董事会还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罢免吴长江公司执行董事职务。

  作为国内最大的照明品牌供应商,雷士照明于2010年5月在港交所上市。仅仅四年时间就上演权斗之争。吴长江此番被迫驱离雷士照明董事会,据称与大股东德豪润达发生了严重冲突。8月10日上午致电雷士照明董事会新任命的执行董事熊杰,但他以整天开会为理由拒绝采访。吴长江的手机也处于关闭状态。

  为许可协议翻脸?

  网络上有一段雷士照明重庆总部办公室内的打人视频,股东之间缘何翻脸?据雷士照明的公告显示,与一纸协议有关。

  公告声称,吴长江最近告知董事会的多数成员,其于2012年代表本公司的附属公司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雷士照明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恩维西实业有限公司和中山圣地爱司照明有限责任公司各签署一份许可协议。协议授予三家公司使用雷士品牌权利,为期20年。

  据悉,该项授权发生在2012年雷士照明股东变化之前,现有董事会的多数成员之前不知悉所谓许可协议的存在,公告称“董事会亦未批准、授权或追认任何该等协议的签署。”公告还表示,目前公司正在调查此事,如果三家公司滥用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任何品牌名、商标或其他知识产权,雷士照明将采取所有必要的法律行动以捍卫本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公告中提及,董事会多数成员认为吴长江继续担任雷士照明的执行董事和首席执行官,吴长勇、穆宇、王明华担任副总裁将有悖于公司及股东的最大利益。

  据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信息显示,山东雷士照明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投资人为朱善宽、李灌珉、曾展翅、陈敏,其中法人代表为曾展翅。2009年吴长江的岳母陈敏对其注资480万元,成为该公司最大股东,占股比例达48%。

  在雷士照明的公告中,恩维西是雷士照明的最大关联交易者,也是重庆基地的供货商。2011年10月20日的一次关于恩维西股权分配的股东会议纪要显示:吴长江主持了这次股权分配,恩维西40%的股权归吴宪明,第一大股东是吴长江的岳父;24%的股权归刘翔;20%的股权给王邵灵;6%的股权给叶勇;陈晋龙和喻友强分别获得5%的股权。

  公告中提到的中山圣地爱司照明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注册资本100万元,投资人为赵延超。2010年4月20日,雷士照明同中山市圣地爱司照明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根据该协议,雷士照明将其注册的部分商标授予圣地爱司公司使用。

  公告称,吴长江的不当行为,使人质疑其是否有能力作为适当及妥善人士继续履行其作为本公司执行董事的职责。副总裁吴长勇(系吴长江的胞弟)及跟随吴长江12年之久的穆宇、王明华也都面临同样的质疑。

  公告还显示,公司将在适当的时机发布进一步公告,并在调查后,采取行动澄清前文提及的不当行为。期间,公司股份的交易将继续处于停牌状态。目前公司已经成立由王冬雷、肖宇、魏宏雄组建的紧急事务处理委员会,代表董事会行使内部机构调整、任命管理人员、签订业务协议等职权。王冬雷、肖宇为雷士照明执行董事,魏宏雄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超越管理规则?

  除了许可协议之争,据雷士照明内部员工透露:“吴长江一直放任胞弟吴长勇在公司内部做一些事,引起管理层的不满。”

  自1998年用45万元创立公司,雷士照明的管理层已经发生几次动荡。第一次在2005年,吴长江被迫出让全部股份,携8000万元出走。随后,全体经销商要求吴重掌企业,其余两股东被迫各拿8000万元离开。

  2011年底,赛富亚洲、吴长江、施耐德电气和高盛分别约持有雷士照明18.3%、15.9%、9.1%和5.6%的股份。2012年5月,雷士照明公告称,吴长江因个人原因辞任公司一切职务。公司非执行董事、赛富亚洲基金创始合伙人阎焱接任董事长,来自施耐德电气的张开鹏则接任首席执行官。

  2012年7月,雷士照明员工、经销商、供应商力挺吴长江回归;9月4日,雷士照明发布公告称,任命吴长江为临时运营委员会负责人;同年年底,吴长江将手中约11.8%的雷士照明股权转让给德豪润达,保留6.79%的股权。德豪润达则将持有20.05%的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合计斥资16.54亿港元;赛富亚洲及德国施耐德电气则分别为雷士照明第二及第三大股东,分别持股18.48%和9.21%。

  德豪润达本是吴长江引入的“盟友”,因其收购雷士照明的股权,吴长江于2013年1月被重新任命为公司CEO。2014年1月,德豪润达再斥资5亿元人民币,对雷士照明的持股比例增加至27.1%,成为最大单一股东。但谁料想,仅仅过了7个月,雷士照明董事会就罢免了吴长江的CEO职务。

  吴长江成为中国产业界三次被资本方驱逐的企业家。有股东表示,“是因为吴长江为首的原雷士系高官对公司的把控已超越了上市公司的管理规则。长期的关联交易及利益输送,不仅违背上市公司原则,也影响到了上市公司的发展,致使上市公司及大小股东利益受损。”

  有股东质疑:“吴长江任人唯亲,岳父、岳母、弟弟……全家人齐上阵,窃取雷士利益,这让原谅你的机会都没有。”

  也有股东表示遗憾:“中国企业缺少健全的企业法人制度和完善的企业管理体系,而且喜欢家族掌控,难以成就百年基业。”

  如何处理好引入资本后的企业控制权与决定权,是越来越多的企业需要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