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持续的雷士内斗中,倒吴派与挺吴派有一个攻防焦点,就是把雷士照明总部从惠州搬到重庆。
雷士现任董事长阎焱称这个决议是吴长江擅做主张,没有经过董事会同意。
经过董事会同意,貌似是上市公司治理制度之一。但前提是董事会成员的“心和理”能秉持公正,而不是被操纵和结盟。作为局外人,我都明白:如果雷士总部要经过董事会同意才能搬迁,那肯定是没戏的。作为当事人,吴长江是比我更明白的。
在雷士内斗中,尽管阎焱一再想撇清与施耐德的亲密关系,但这种说辞傻子都明白不靠谱,难怪挺吴派,包括京东商城CEO刘强东质疑阎焱的诚信问题。挺吴派把阎焱与施耐德划归到统一阵营,是没有冤枉当事人的。
我们来看看雷士照明董事会的成员构成。他们分别为原雷士系的穆宇、来自施耐德的张开鹏、朱海,来自软银的阎焱、林和平,来自高盛的许明茵。而张开鹏、朱海、阎焱、林和平、许明茵,都被雷士内部认定为“反吴长江联盟”的,他们支持谁,反对谁,都是和尚头上的蚤子——明摆在那儿的。有董事会这种“民意基础”,阎焱攻击吴长江没经过董事会同意,就似乎“正义”凛然”,有恃无恐了。
在这次雷士内斗中,挺吴派把阎焱做决策时坚持的考量标准披露了出来:“对己有好处就赞成,对己没好处就否决”。如此说来,雷士照明把总部从惠州搬到重庆的作法,要经过董事会,那肯定是没戏的。
雷士总部到底该不该搬?笔者认为,这个事,其实,不是吴长江说了算,也不是阎焱说了算,而应该从是否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来考量。
笔者认为,雷士照明总部从惠州搬到重庆,于情于理,都是合适的。
从情义上来讲,吴长江是重庆人。事业成功了,回报乡梓,是人之常情,是一种境界,更是一种追求。这也是五千年中华文明中的精髓之一,陈嘉庚、李嘉诚都是此类企业家的表率。这与某些投资人的吃里扒外,是有本质区别的。
于理来讲,将雷士总部从惠州搬到西部是一种战略眼光。西部大开发是国家战略,很多企业,包括英特尔、微软等跨国企业都看好西部发展前景 ,把重庆、成都、西安作为在中国市场实现再上台阶的战略要地。这两年,西部发展甚至快过沿海城市。如果说改革开放前三十年看沿海城市,接下来的三十年,是要看内地了,这个道理做实业的明白——做投资的能不明白?雷士产品特性与西部城市方兴未艾的基础设施建设高潮比较吻合。把雷士总部从惠州搬往重庆,正是基于这种市场发展的需要。
或许,雷士照明把总部从惠州搬往重庆,是没有经过董事会同意,这才让阎焱一直耿耿于怀。但是,经过董事会,阎焱会同意吗?如果这点让阎焱大为光火的话,那确实让外界更为相信挺吴派质疑阎焱“外行管理内行”是真的,也让人对“挺吴派”要求对立方从雷士走人的诉求多份理解,多份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