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雷士照明的风波不断,而这场风波在2013年再度升级。
2012年12月27日,国内最大的LED芯片产能企业之一德豪润达公告称,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德豪润达国际(香港)以总价13.4亿元获得雷士照明合共20.05%股份,成为雷士照明第一大股东,吴长江则通过定增成为德豪润达第二大股东。对此闪电联姻,市场并不买账,当天雷士照明股价下挫9.3%,德豪润达股价下挫3.99%。
对于德豪润达闪电收购雷士照明股权,外界有不同的声音。未来吴长江会不会继续执掌雷士照明?吴长江是否借力德豪润达进入雷士董事会?对此,德豪润达董秘邓飞告诉记者:“吴长江是雷士照明的创业股东和原董事长,我们支持吴长江回归雷士照明董事会和管理层。”
交叉持股
雷士照明2012年12月27日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创始人、主要股东吴长江的全资附属公司NVC Inc.与德豪润达全资子公司德豪润达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转让协议,NVC将所持有雷士照明约3.73亿股转让给德豪润达(香港),约占雷士照明已发行股本的11.81%。
此外,在2012年12月11日至21日之间,德豪润达已在香港联交所以场内及场外交易的方式共购入雷士照明2.6亿股,约占雷士照明总股本8.24%的股份。因此,此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德豪润达持有雷士照明的股份比例将上升至20.05%,成为雷士照明单一最大股东。赛富亚洲及施耐德电气则仍为雷士照明第二及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18.48%和9.21%。而吴长江持有雷士照明的股份仅剩2.14亿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6.79%。
但值得注意的是,德豪润达和吴长江所持有的股份占雷士照明总股本的比例为26.84%,已接近赛富亚洲和施耐德电气两大股东所持有雷士照明股份数量。
此外,吴长江虽然放弃了雷士照明大股东位置,但将战略入股德豪润达并成为该公司第二大股东。
根据德豪润达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芜湖德豪投资,以及公司拟引进的战略投资人吴长江。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5.86元/股,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2.3亿股,其中控股股东芜湖德豪投资认购1亿股,吴长江先生认购1.3亿股。此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如果上述方案通过,吴长江则成为德豪润达的第二大股东。
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约13.47亿元,德豪润达表示,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也是为补充公司流动性资金。公司计划收购雷士照明合计约20%的股份,共需支付股权转让款约16.54亿港币,正好与定向增发的资金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