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子半导体照明网讯 最近“雷士照明”非常火,不仅仅因为它是中国照明产品行业第一品牌,更因为其创始人吴长江“三度被逐、两度回归”的故事扑朔迷离,令人唏嘘不已。
吴长江无疑是一个创业英雄,1998年底创立雷士照明,在行业率先导入品牌专卖模式和运营中心模式,先后领导了中国照明行业的“品牌革命”和“渠道革命”。通过10多年的努力,“雷士”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雷士照明也于2010年5月20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在品牌、渠道、市场取得骄人业绩的同时,由于吴长江在融资方式上的先天不足,导致其三度被逐、败走麦城,不禁令人扼腕叹息。
那么企业究竟有哪些融资方式可供选择?吴长江又在融资方式上犯了哪些错误?雷士照明股权风波是否可以避免?
一、企业融资方式分析
按大类来分,企业的融资方式有两类: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
债权融资,是企业有偿使用外部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包括:银行贷款、银行短期融资(票据、应收账款、信用证等)、企业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融资租赁、政府贴息贷款、政府间贷款、世界金融组织贷款等。债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首先要承担资金的利息,另外在借款到期后要向债权人偿还本金。
债权融资的优势:能够提高企业权益资本的资金回报率,具有财务杠杆作用。与股权融资相比,债权融资除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可能带来债权人对企业的控制和干预问题,一般不会产生对企业的控制权问题。债权融资的劣势:会提升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债权融资的期限一般较短,对于长期投资产生的资金需求,容易因为期限错配而产生流动性危机。
在债权融资中,银行贷款、银行短期融资(票据、应收账款、信用证等)可以视为广义的银行贷款,这要求企业具备良好的主体信用或者足够的合格抵押品,才能获得银行贷款。企业短期融资券和企业债券都要经过中国人民银行乃至财政部、证监会等多部门批准,对一般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来说,不是现实的融资渠道。政府贴息贷款、政府间贷款、世界金融组织贷款则有很多限制性条件,也不是一般企业的常规融资途径。
在债权融资中,融资租赁是一种独具特色的融资方式。融资租赁,以融物的方式实现融资的目的。主要是帮助企业在固定资产投资、生产设备购置、大型设备投入以及某些项目投资方面,提供专项资金。这种融资方式,不仅考察企业的主体信用,更依靠租赁标的物(或者标的项目)本身的资产价值和流动性获得信用增级。而且,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已经形成了很多专业化的融资租赁公司,可以为不同行业的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因此,融资租赁对于快速成长的创业型企业,是一种不错的融资方式:既无需其他资产抵押,也不稀释创业者的股权。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股权转让或者增资扩股的方式引进新股东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赢利与增长。
股权融资的优势:股权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股权融资的劣势:会稀释原有股东的权益;可能导致企业控制权转移,甚至创业者被迫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