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前,雷士照明的几大股东在媒体上骂战。其中,赛富亚洲基金创始合伙人阎焱,多次指责,吴长江背着董事会,跟雷士照明有关联交易。
随后双方消停了一阵,重归谈判桌。
7月29日,波澜再起:记者近日收到多份文件,这些文件显示,赛富亚洲基金的员工,为雷士照明两家关联公司的主要股东之一。
这两家公司分别为中山市圣地爱司照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圣地爱司”)和重庆恩林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恩林”)。雷士照明在2011年年报中披露,吴长江的岳母陈敏持有圣地爱司40.93%的股权,惠州恩林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恩林”)持有重庆恩林99%的股权,陈敏还持有惠州恩林36.2%的股权。
但公开文件中,只字不见赛富亚洲基金和这两家公司的关系。在涉及这两家公司的表决时,赛富基金派驻在雷士照明的代表阎焱和林和平,也未见回避。
那么,这算是赛富亚洲基金隐瞒关联交易吗?
赛富员工持有两家公司超过15%的股权
这些文件显示,2011年1月8日,重庆恩林的股东,由原来的惠州恩林,变更为陈敏、王晓波、赵延超等人。其中,陈敏和赵延超分别持股36.2%和16.8%。其中,赵延超认缴的出资额为500万元左右。
赵延超,2005年加入赛富亚洲基金,是负责跟进雷士照明的人之一。近期已经从赛富亚洲离职。他在新浪微博上的认证还是“软银赛富董事总经理”,且他的最新一条发言是7月16日。
2011年7月5日,赵延超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了杨建文,后者是赛富亚洲的副总裁(Vice President)。
同时,赵延超是圣地爱司的第二大股东,出资额为19.07万元,持有股权19.07%。今年3月以后,他将上述股权都转让给了杨建文。
7月29日晚,记者拨通赵延超的手机,询问他在赛富时,是否曾持有雷士照明关联公司的股权。赵延超说:“我现在不在赛富了”,随即挂断电话。
随后,记者致电阎焱,询问了同样的问题,阎焱对以上说法未加否认,并表示,他不能接受采访。
史密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邹兆麟介绍,在香港法律中,的主要股东A(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的股权),是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方;那A持股的甲公司,是否也是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呢?邹兆麟表示,只有A持有甲公司的股权超过30%时,方构成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如果按照这位律师的介绍,这种情况下,即使赵延超、杨建文是代赛富基金或阎焱持有上述股权,赛富基金或许也不能算得上构成与雷士照明的关联交易。
赛富基金此行为是否合理?
赛富基金暗中持有前述两家公司的股权一事,虽目前还未被认定是否违反公司的相关法律。但是否无可指摘?